河北:试行生态补偿制,遏制河流跨界污染

时间:2009-04-10  阅读:    我要评论:

  新华网石家庄4月10日电(记者张洪河)“上污下排”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河北省在污染最严重的子牙河水系探索生态补偿新机制,实行河流跨市断面水质考核,不仅与地方领导的政绩挂钩,而且根据污染超标情况直接从财政扣钱,作为生态补偿金。这种让污染超标者“丢人又丢钱”的新机制,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在全国尚属首例。这一机制实行一年来,有效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子牙河水质明显改善。日前,河北已决定在全省七大流域全面推广这一做法。

  上游污染下游,上游就要付出代价。河北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七大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对造成水体污染物超标的设区市、县(市、区)试行生态补偿金扣缴政策,这是河北省在全国的率先之举。环保部已确定河北省为全国省级全流域生态补偿的唯一试点。

  日前,河北省环保厅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说,此举必将加快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确保全省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水质目标的按期完成。

  据了解,2008年4月份起,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的5市实施跨界断面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管理机制。该项政策的实施,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有效遏制了上游向下游排污,子牙河水质达到了多年来最好水平。鉴于此,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各流域推广实行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对全省七大水系的56条河流、201个断面进行考核。省环保厅负责考核主要河流跨设区市界的断面(简称省考核断面);各设区市环保局负责考核本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界的断面(简称市考核断面)。

  省考核断面超标扣缴生态补偿金的标准是,当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时,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1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5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150万元。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标断面累计扣缴。

  当河流入境水质超标,而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继续增加时,所考核市跨市出境断面的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监测结果超标0.5倍以下,每次扣缴20万元;超标0.5倍以上至1.0倍以下,每次扣缴100万元;超标1.0倍以上至2.0倍以下,每次扣缴200万元;超标2.0倍以上,每次扣缴300万元。同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对所有超标断面累计扣缴。

  市考核断面超标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由各设区市按照省考核断面超标扣缴生态补偿金标准执行。扣缴资金可暂由省、市本级垫付,待年终结算时一并扣回,作为水污染生态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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